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通过制定和落实学生工作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二、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通过建立和维护学生工作多媒体平台,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积极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
四、通过会同组织人事部做好辅导员选拔、开展辅导员培训、做好辅导员考核,加强德育科学研究,努力实现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院系做好班主任工作。
五、通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调查分析、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组织等形式,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
六、通过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奖励机制,评比和表彰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审与发放各类奖学金,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七、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好评审与发放国家助学金工作,组织和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助学、学费减免、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生诚信教育等活动,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以助学促育人。负责“爱心助学金”管理及服务工作。
八、通过调查与处理学生违法违纪事件、教育与转化违法违纪学生,抵制邪风、匡扶正气,促进良好校风校纪的形成。
九、通过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排查矛盾隐患、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十、通过实施学生宿舍网格化管理,搭建学校相关部门与学生交流沟通的平台,提供各种学生事务与发展咨询等服务;加强学生档案管理,提高学生工作服务质量。
十一、通过组织实施新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做好大学生国防教育和征兵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