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及《武汉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武商院学〔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和学校复审等程序,拟认定以下3414名学生为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10月18日至10月22日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电话:027-84792096 邮箱: 3514435418@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