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uegong发布时间:2024-09-13作者:浏览次数:10

学院

切实做好本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报和审核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材料准备

(一)服义务兵役

1.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2份、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2份(或入伍证明原件2份)

2)《2024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名单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1份。

2.退役复学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2份、退役证复印件2份、复学证明复印件2份(或教务处学籍异动通知单复印件2份)。其中,专科读完二年级入伍,第三年作为实习,正常取得毕业证,服完义务兵役后申报第三年学费的,在备注中注明“第三年实习毕业”,不用出具复学证明。

2)《2024年退役复学费减免学生名单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1份。

直招士官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2份、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2份(或入伍证明原件2份)

2.2024年直招士官学生名单统计表》(附件3)纸质档及电子档1份

退役士兵退役入学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2份退伍证复印件2份

2.2024年退役士兵退役入学名单统计表》(附件4)纸质档及电子档1份。

二、学校审核

(一)所有申报材料由学院收齐完成后10月9日前(暂定)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对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初审:10月10日-10月14日,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需要完善材料由学院带回修改

2.复审:1015日,对修改完善材料进行复审。

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含专升本、专联本学生),请在9月28日前携退伍证复印件前往我校武装部(行政楼-210)报道。

三、相关要求

学院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确保学生材料真实、准确,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材料上报审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