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uegong发布时间:2023-04-21作者:浏览次数:244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两征两退”改革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兵组织领导

学校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征兵工作,学校征兵工作站具体负责各项征兵工作的落实。各学院要成立征兵工作点,负责人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生科,明确辅导员作为征兵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组织者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与学校征兵工作站保持沟通和联系。

二、征兵对象和条件

重点以全日制2023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为主、非毕业年级本科在校生为辅。

年龄:男性年满18—22周岁(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女性年满18—22周岁。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4.8,矫正度数<600度,合格。

(四)政治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6月)

各学院充分利用网络、班级QQ群微信群、网上专题专栏等形式宣传入伍政策,在班级召开主题教育班会,做好做实入伍宣传发动工作;并将国家、省市和学校的惠兵政策传递给每一位应征对象,营造参军光荣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报名确认阶段(2023年4月中旬—6月初

符合应征条件的学生,可到所属学院学生科报名登记,同时登录“http://www.gfbzb.gov.cn/”网上进行报名确认,未网上登记确认的学生将无法享受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的按当地兵役机关要求时间执行。

第三阶段:体检政审阶段(2023年6月初

按区武装部规定时间组织登记报名大学生进行体格检查

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的,由学校配合所在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初检合格的学生进行政治考核;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入伍的,学生须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按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有关时间要求在当地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

第四阶段:正式定兵及送兵阶段2023年9月份

学校征兵工作站将参加兵役机关的定兵工作会,确定我校入伍名单,对定兵名单做好公示工作,并同时召开欢送会、学费补偿代偿、征兵小结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从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学生在在校期间开展主题班会,做到人人知晓、积极动员,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

(二)加强宣传,讲清政策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广泛开展征兵宣传动员工作,辅导员帮助报名入伍学生算好“三笔帐”即政治帐、经济账、前途帐,讲清入伍的优惠政策规定,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投身军营、建功立业。

(三)完善机制,保障服务

各学院要指定征兵联络人与学校征兵工作站保持联络。学生报名情况实行周报制度,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底,每周五上午11:00前各学院将《武汉商学院2023年征兵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1)报学校征兵工作站

校征兵工作站将为从学校走兵的学生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统一地点应征网报、统一派车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政治考核、统一办理入伍手续、统一办理学费补偿、统一办理保留学籍、统一组织入伍前相关工作、统一举办入伍学生欢送会等工作。  

(四)督查约谈,奖励先进

学校将征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学院学生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辅导员完成情况纳入辅导员个人年度考核指标范畴。学校将对各学院征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学院和个人进行重点约谈,通报讲评和限期整改。对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好的学院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征兵工作站联系人:宋佳敬   

联系电话:027-84792096   13469991997

征兵报名QQ群:539484748

 

 

 

附件1:《武汉商学院2023年征兵报名登记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