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uegong发布时间:2022-09-09作者:浏览次数:1493

各用工单位、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新学年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学生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实效,更好促进学生成才发展,根据《武汉商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从即日起开展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安排
   (一)912日至923日,学生登录智慧校园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并完成相关信息填

操作流程:学校官网—智慧校园—学生综合系统—勤工助学—申请岗位(其中:个人基本信息栏中的“开户行”、“银行卡号”一定要核实准确)

(二)92628报名应聘学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前往各招聘地点参加面试,与各用工部门(单位)进行双向选择。面试前,应聘学生应预先主动联系面试老师确定时间地点,面试老师也可联系应聘学生,如录用名单已初步确定应及时告知未面试学生,未面试学生或未录用学生可进入调剂录用环节,未录满的用工部门根据调剂名单联系学生面试,最终确定初录名单。
  (三)92930,各用工部门(单位)登录智慧校园学生综合系统上报招聘录用名单,进行个别调剂补录

(四)101日,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公布录用结果。

(五)103起至学期末已通过录用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所录用部门(单位)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参加日常勤工助学工作

二、申请对象
    各方面表现良好的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学生。其中,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侧重,且最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达到总设岗位数的50%以上(2022级新生未认定的需注明)。

三、相关要求
   (一)各用工单位和全校学生要充分认识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积极组织开展。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有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达到有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二)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要求有序组织开展。

勤工助学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所设各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即报名时只能选定1个岗位和服从调剂,第1个岗位未录用的可经调剂通过后聘用上岗,严禁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应按照报名方式、时间和流程完成报名应聘,勤工助学岗位一经确定,学生应按岗位要求积极完成岗位职责所明确的勤工助学工作,原则上不允许退岗、换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