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uegong发布时间:2022-04-29作者:浏览次数:1812

各学院:

为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学生学业成才、追求卓越,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2022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22年5月1日—5月30日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学风严谨,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本科毕业生在评选时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在校期间,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加应征入伍的;自愿到基层岗位、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工作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学生所在寝室未达美丽寝室挂牌要求的。

四、评选比例及奖励

评选比例按全校毕业生总数的10%控制,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同时授予武汉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本次评选名额、标准、程序及时限制定本学院评选方案,严把评优关,依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各班级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宣传和评选工作。

(二)评选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审核的程序,严密组织实施。要让毕业生人知晓本次评选活动,严格评选条件,采取线上线下集中民主评议方式,保证评选程序合理、合

(三)各学院进行等额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报送评选结果材料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江家国老师,电子邮箱2976752733@qq.com。报送材料包括:《武汉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2份)(纸版)、《武汉商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版、电子版)和评选结果公示材料。班级及二级学院的评选过程材料由本学院整理保存备查(含评选宣传布置、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初评及公示等材料)。

(四)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公室对各学院报送的汇总材料进行审核,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获得者予以表彰奖励。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