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uegong发布时间:2019-05-15作者:浏览次数:259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从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受助学生中选聘一批学生担任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讲工作,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奉献。

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广大同学中有感召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选聘流程

(一)学院初选推荐514日至22日)。各学院从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受助学生中选拔推荐3名学生,并于522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审核(523-2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预聘人选。

政策培训(528日至30日)。学校集中组织对受聘学生进行政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相关政策与奖助体系等内容

举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学校组织召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现场向受聘的学生颁发聘用证书。

三、宣传工作形式及重点

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暑假期间(2019年7-8月)学生与学院教师组成工作小组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了解受访学生家庭实际困难,并向学校反馈走访情况。

开展送政策回母校宣讲活动。暑假期间(2019年7-8月),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暑假及迎新期间(2019年7-9月)鼓励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在学校迎新期间,协助学校老师做好入学新生“绿色通道”等工作并在现场为入学新生讲解资助政策。

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学习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撰写实践报告并表彰

各项活动结束后,学生须结合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撰写实践报告完成活动并按时提交报告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每人提供800元的工作经费学校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和报告质量对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进行评选和表彰。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确保资助育人工作实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坚持安全第一,提高安全保护意识。学生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各学院要与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学生的活动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真学习真实践,注重资料收集保存。学生在活动过程中要切实深入中学和基层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在实践中了解社会、锻炼自己,要讲究活动实效,将政策宣讲到位,做好活动记录和活动照片、视频等材料的收集整理,诚信认真地撰写实践报告。

加强指导,提升实践育人效果。各学院应做好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动员,帮助学生明确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突出资助育人的作用,给予学生必要的方法指导,提升社会实践效果。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