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激励我校学子自立自强、努力成才,鼓励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一届“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6月13日
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生中目前在岗的勤工助学学生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和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良好,2018-2019学年没有不及格课程。
3.在本职工作中,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积极主动,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工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学习生活中,有朴实的勤工助学经历,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在成长历程中,有积极向上、励志成才的故事。
4.坚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自2018年10月(含10月)起工作至今。
5.获得全国、省、市级荣誉称号者,在全国、省、市各级比赛中获奖者,有成功的社会实践及创业经历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参选人员推荐:
采用用工单位推荐或学生本人自荐方式,两种方式均可。
1.用工单位推荐
各校级用工单位根据现有长期用工岗位实际上岗人数的5%择优推荐学生。(推荐名额参考表详见附件一)
2.学生本人自荐
符合参选条件的学生,也可采用本人自荐的方式。(采用自荐方式的同学附件二申请表中“推荐单位意见”为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负责老师意见)
(二)初步推荐审核:5月13日至5月22日进行初步推荐审核。5月20日前,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负责老师将本单位《武汉商学院“十佳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包括通过学生本人自荐方式申请的材料)收齐,统一交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办公室)。5月22日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委通过审核申请材料的方式,筛定候选人40人。
(三)综合评定:
本环节包括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部分。
1.网络投票:5月27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作候选人事迹展板进行展示宣传,同时开设网上投票系统,于5月27日至5月31日在“易班”平台上进行网络投票。
2.专家评审:5月31日前,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专家评审。
根据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审综合确定16名进入“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大会的候选人。综合评定中网络投票占20%,专家评审占80%。
(四)评审大会:6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6位候选人进行现场风采展示,可采用PPT、DV短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辅助展示,展示时间每人5分钟。评审团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终评选出10名“十佳勤工助学之星”,以及3个单项奖:最佳现场风采奖1名,最佳网络人气奖1名,最佳展示制作奖1名。
(五)结果公示:最终确定的“十佳勤工助学之星”及单项奖名单将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及“易班”平台公示3天。
五、奖励办法
最终评选出的武汉商学院“十佳勤工助学之星”及单项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将颁发校级荣誉证书。给予“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获得者每人400元奖励。最终表彰名单将在校园网公布。
六、有关注意事项
1.各学院及各部门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须及时告知本学院、部门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确保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申请材料。
2.符合评选条件被推荐和有意向参评的同学请下载《武汉商学院“十佳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连同本人申请材料,一并交岗位所在学院或部门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5月20日前,由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统一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办公室)。
3.如对最终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
办公电话:84792096
办公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