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8作者:浏览次数:218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贷学生范围

申请办理2018年生源地贷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贷办理程序

(一)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续贷声明:暑假放假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系统,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未按规定登录不能申请续贷,登录密码错误见附件“找回密码”),学校对学生续贷声明进行审核。

2.网上申请:贷款办理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3.材料准备: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原件1份、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签字,无需加盖公章。

4.办理程序: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现场签合同。

5.办理时间:去年是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6.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

2.申请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并加盖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一个公章(不需要加盖高校公章,也不需要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3.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统一通知规定。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5.办理时间:去年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三、相关要求

(一)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时,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一般为100字左右为宜,学生续贷声明填写完毕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二)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要熟悉生源地贷款政策和程序,对学生咨询的问题,要给予准确答复,要让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加入到学校2018年贷款学生QQ群中,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将相关政策宣传告知申请贷款学生,提醒学生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学校在录入回执阶段,会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非家庭经济情况学生进行骗贷的,将取消贷款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