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者:xuegong发布时间:2014-09-12作者:浏览次数:1785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住宿的正常生活秩序,创建安全、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的入住与调整

1.  在校学生必须在校住宿。家在学校附近的学生可以申请在家住宿(范围限薛峰社区在籍居民)。申请在家住宿的程序如下: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然后经所在院、系审核签字,最后交学生工作处登记备案。

2.  学生住宿由后勤集团统一安排。入住程序如下:新生凭报到通知单到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中心交纳100元财产保证金,开具收据后领取宿舍钥匙,然后入住到对应房间、床号。

3.  学生宿舍原则上按院系、专业、班级住宿。学生入住后,除因学校统一调整外,其他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随意对学生宿舍进行调整。如特殊原因申请调整宿舍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报后勤集团批准。

4.  毕业生离校前须到后勤集团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相应退宿手续。程序如下:交宿舍钥匙,由公寓管理员对宿舍公共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凭收据退还财产保证金(如公用物品有人为损害,则对损害物品照价赔偿)。

 

二、入住学生应遵守的规定

1.  严格遵守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  不得违章用电,不得乱拉接电线或私自拆卸水、电表,不得在

寝室内或走廊上使用明火,不得燃烧废弃物,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等)注意防火安全。

3.  遵守学校《学生宿舍晚熄灯管理办法》。具体为:周一至周四

学生宿舍晚1100关门,1115熄灯,早上600供电。周五早上600供电至周日晚1115熄灯。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和每年夏季(61日至930日)实行通宵供电。

4、         宿舍在晚23点关门,遇特殊情况晚归的学生,应向值班人

员出示学生证,说明原因,并登记回宿舍时间。对无正当原因晚归的学生,公寓管理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院或学生所在的院、系反映。

5、         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6、         学生应爱护宿舍内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不得

故意损坏,不得将学生宿舍的家具设施拿出公寓外使用。

7、         宿舍内不得赌博、打麻将、酗酒等;不得携带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等国家违禁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区内禁止传播、观看淫秽、反动及其他不健康光碟或其他宣传物品。

8、在学生宿舍内不得圈养家禽,家畜或其他宠物。

9、学生宿舍内不得从事贩卖商品或其他形式的商业活动。

10、学生应注意维护好室内水电设备,若水电设施出现损坏,要

及时报修,不得自行处理。

11.  学生宿舍禁止异性或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因工作或

参加活动需要进入学生宿舍,应出具系部相关证明,外来人员探访须由学生本人带领,2200以后非宿舍人员必须离开宿舍。

12. 入住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武汉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