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11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5-24作者:浏览次数:1802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首先对你们即将顺利完成学业并走上新的人生征程表示热烈的祝贺!
相信你们不会忘记,在母校度过的这段美好的人生时光。你们在这里学习、生活,在这里耕耘、收获,留下了太多太多难忘而温馨的记忆。同时也相信你们不曾忘记,当经济拮据、无力缴纳学费时,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温暖了大家的心,给了你们最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使你们得以继续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扬起新的人生之帆。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政策性商业贷款,是国家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爱与支持。当初你们凭借自己的信用,在学校的帮助下申请到了这笔贷款,这是你们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在你们申办贷款的过程中,学校和银行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同学们以诚信为担保申请贷款表示出极大的信任。 
为了保证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继续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避免你因工作繁忙或一时疏忽造成违约而留下信用污点,特提醒你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诚信守诺,签定还款确认书
毕业前,货款同学须及时到辅导员处签订《湖北省生源地贷款还款确认书》,及时向生源地资助中心、贷款银行和学校通报你最新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随时和你联系通报贷款信息。
二、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毕业后(2011年9月1日)即进入还款期,在毕业后2年内可以只还贷款利息,其还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央银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计算;在毕业之日起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规定及时偿还贷款,毕业后10年内必须还清全部贷款。
三、继续深造,及时办理展期手续
继续攻读本科(普通专升本)的同学,请你留意报考学校的通知,准备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时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四、承担责任、避免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国家开发总行已于2011年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征信系统,并于2011年9月正式实施。征信系统是由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贷款学生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其违约信息将载入全国联网的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其在全国各金融机构受理信用卡、车贷、房贷、创业贷款等授信业务将不能正常办理。除此以外,经办银行在计收罚息的同时,定期将拖欠贷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信息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布,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违约学生的法律责任;若确因不可抗拒原因难以及时还款,请一定记住提前与当地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联系协商有关事宜,避免不必要的后果发生。
同学们,诚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石,讲信用的人将受益终身。相信终有一天,你为维护它而付出的艰苦努力将会得到丰硕的回报。你的信誉决定着银行的行为,你的榜样作用将会为你的学弟学妹们提供最为有利的贷款证明。为了将来家境贫寒的学弟学妹们可以和你一样没有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真诚的希望你能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模范。对于毕业后还款事宜,希望你能高度重视,主动与银行、当地资助中心、学校联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一个电话、一封信,都将在你的诚信天平上添加一个重要的砝码。
  你的信誉不仅是你个人的骄傲,也是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的骄傲!希望我们以上的提示能助你一臂之力,
母校期待着你的成功,也时刻关注着你的发展,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随时与母校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7--84791338。
祝:前程似锦 万事如意!
                                                                
                             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