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帮助我校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的助学政策,从而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在校学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辅导员认真仔细的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实事求是的更新贫困生信息库并报校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根据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人数,掌握今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求量。
三、此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源地为湖北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贫困生。请各院系严格把关,务必确保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为没有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四、请各院系辅导员通知符合以上条件且需要办理200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持学生证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学生凭此到当地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五、去年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续办,直接将回执(已签订合同后所附的回执)填写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凭回执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续约贷款。
六、各院系具体领取并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时间安排如下:
6月24日-25日:商贸学院、旅游系、机电工程系
6月26日-27日:食品工程系、应用外语系、应用艺术系、信息工程系
学工处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